广州人才公寓在哪里怎么来的?

导语 广州的人才公寓在哪里有?人才公寓怎么来的?

  人才公寓在哪里?

  《广州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显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中心城区以及产业、人才集聚区域的用地规划中预留人才公寓的规划用地指标。中心城区新增供应居住用地中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及人才公寓用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30%。

  具体建设渠道如下:

  (一)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

  1、在产业、人员集聚的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可以配套建设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50%(即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5%)。

  2、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可以配套建设占园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5%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50%(即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7、5%)。

  (二)普通商品住宅项目配建。

  1、年度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具体配建比例结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应情况确定。建成后的人才公寓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移交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

  2、鼓励企业将通过招拍挂取得的自持租赁住房用于人才公寓,由自持租赁住房所有权人运营,向市、区指定的人才供应。市、区政府可以结合市场租金水平给予适当的补贴,政府补贴力度可根据人才公寓的数量适当增减。

  (三)城市更新项目配建。

  全市年度城市更新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配套比例不低于全市用于商品房开发的城市更新项目(政府收储后公开出让类项目)建设总量的10%。具体配建比例结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应情况确定。建成后的人才公寓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移交政府指定的人才公寓实施机构。

  (四)利用政府储备用地集中建设。

  市本级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用地经批准可用于集中建设人才公寓。具体报批程序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报批程序执行。

  (五)利用社会存量用地建设。

  1、在穗高校、科研机构等用人单位经批准,可利用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有存量土地,自筹资金在市人才公寓政策总体框架下建设人才公寓。人才公寓的套型面积标准、租金标准和准入条件由用人单位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后自行制定。

  2、鼓励用人单位与集体建设用地、留用地所有权人协商,通过租赁现有房源、合作开发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建设筹集人才公寓,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鼓励村镇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自行开发、运营,或者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人才公寓。

推荐阅读:

2019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建设和使用办法(试行)全文

2019广州黄埔区人才住房申请指南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人才住房】可获广州人才住房最新房源消息、人才住房房源申请指南、各区住房补贴申请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