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导语 广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广州高温津贴发放时间:6月至10月
广州高温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注:2021广东拟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
广州高温津贴标准
【发放时间】
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规定以工作日发放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发放对象】
用人单位
【领取对象】
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
(注:劳动者从事露天岗位工作以及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统称高温作业。)
【发放方式】
1、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减发给职工的工资。
2、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日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发放日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全额发放月高温津贴。
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情形: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2〕117号)规定,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因下列情形之一未能正常出勤的,用人单位可按劳动者当月实际出勤且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
(一)因事假、旷工未提供劳动的;
(二)在医疗期、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未提供劳动的;
(三)劳动者其他个人原因未出勤从事高温作业的情形。
3、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举证责任】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以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情况及高温津贴发放情况,并至少保存二年。
【劳动者维权】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补发;逾期未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因此,对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向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向工作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给予补发,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高温津贴发放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仲裁、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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