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可中途参保条件
导语 如果错过了2021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可以中途补缴吗?中途参保有什么条件吗?
按照规定,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办理次年的参保缴费手续。如过了缴费期,想在中途参保就必须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转入广州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新出生婴儿、新迁入户人员、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或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参保缴费的其他人员。逾期未参保及缴费的居民将无法正常享受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城乡居民,可在当年度内按全年度缴费标准参保缴费:
(一)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二)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转入广州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
(三)新出生婴儿;
(四)新迁入户人员;
(五)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六)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缴费参保的其他人员。
小编提醒:
社保缴费年限关乎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建议请勿中断或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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