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留学人员办理档案挂靠办理指南
导语 广州市留学人员办理档案挂靠怎么办理?
部门名称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回国人员服务部 |
事项名称 |
留学人员办理档案挂靠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办理依据 |
广州市政府令2012年第76号;穗府【2014】10号 |
办理条件 |
来穗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申请人提档案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
所需材料 |
一、办理档案转入: (一)回国人员档案转入: ●适用范围: 1、来穗工作或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如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可免费挂靠两年。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一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开具《调档函》: 1、持《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 (2)《劳动合同》原件; (3)《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2、其他留学回国人员: (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份; (2)国(境)外毕业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驻外使领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中联办《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护照(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劳动合同》原件(无工作单位者不需提供); (8)《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单位盖章,法人签名(无工作单位者不需提供)。 第二步:档案到我中心后,申请人缴费并与我中心签署档案挂靠合同。 (二)出国人员档案转入: ●适用范围: 1、出国(境)留学人员。 ●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第一步:凭以下材料到我中心提出申请: 1、《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一份; 2、国(境)外入学通知书及其翻译件;(国(境)外学校的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或公司进行翻译加盖公司翻译章,个人翻译无效,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可提供有偿英文翻译服务)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国内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护照(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非广州生源地的出国(境)应届毕业生提供); 8、《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原件(非广州生源地的出国(境)应届毕业生提供)。 第二步:档案到我中心后,申请人缴费并与我中心签署档案挂靠合同。 二、办理档案续签: (一)回国人员档案续签: ●所需材料: 1、《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无此证者不需提供); 2、《劳动合同》原件; 3、《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二)出国人员档案续签: ●所需材料: 1、护照(通行证)首页及有效签证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办理档案转出: ●所需材料: 1、《调档函》; 2、《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单位盖章,法人签名(无工作单位者不需提供)。 四、办理建档: ●所需材料: 1、高中学籍证明和成绩单原件; 2、国外学历认证书副本(白纸盖红印页);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4、工作派遣证原件(办理流程及材料请浏览
5、《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见附件)单位盖章,法人签名; 6、《计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办开具,需当月审核有效);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户口所在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0、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
联系方式 |
020-83543133 |
手工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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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回国人员服务部 |
受理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7楼 |
受理时间 |
常年受理 |
资料转递途径 |
个人提交资料→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审批 |
办理期限 |
约一周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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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名称 |
本业务暂未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
链接地址 |
本业务暂未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
资料转递途径 |
本业务暂未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
办理期限 |
本业务暂未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
备注 |
本业务暂未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