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我市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导语 广州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是什么?广州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是多少?广州本地宝为你解答。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我市2016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

  根据2015年我市各区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2016年各区农村每人每月五保供养标准应不低于以下标准:

  白云区1636元、黄埔区2164元、花都区1585元、番禺区2284元、南沙区1900元、从化区1233元、增城区1460元。

  二、执行时间

  新的五保供养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2016年1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按新旧标准的差额进行补发。

  三、资金安排

  每年所需五保供养金由各有关区财政统筹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全面实施新的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及时筹集资金,按时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基本生活。

  五、其他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穗民〔2015〕212号)同时废止。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

  201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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