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新规4月1日起实施 新规扣分标准及变化一览

导语 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那么2016年驾照新规扣分标准是多少?驾驶证新规变化有哪些?

  重点十三

  注销实习期驾驶证再无空子可钻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

  重点十四

  学车时的交通违法责任更明确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重点十五

  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注意: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在江苏、安徽、云南三省试点,其他地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的最低年龄,仍然分别是26周岁、24周岁哦!

  小提示:“139号令”沿袭了“123号令”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记分规定未作修改。(毛雷周平虎)

  驾照扣分标准未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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