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全文
导语 第16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那么《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地级以上市、县(市、区)、镇(街)按照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经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表决通过后,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无异议后再具体实施。
(二)宣传培训。采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开信、宣传单、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法律法规及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宣传,让各级干部、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广大农户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适时召开市、县、镇(街)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会。重点培训县、镇(街)有关工作人员及村干部,使之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
(三)收集资料。收集二轮承包台账、户籍、行政区代码以及行政界线、1:2000数字正射影像数据、基础测绘成果、基本农田范围线、地力登记划分成果、国有用地红线、林权界线、土地调查成果、集体土地确权成果等资料。
(四)摸底调查。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底调查,发放并填写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等,收集核实二轮承包农户户籍、二轮承包台账等信息,并逐户签字认可。
(五)制作底图。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以1:2000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并添加标注。以图形纹理的形式勾绘农户承包地的权属边界,制作打印工作底图。
(六)外业调查。由镇、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农户承包地指界小组,与承包户主或代理人(代理人进行指界时, 应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和委托书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共同指界确认承包户所属地块。现场指界后,由调绘人员标注上图,填写承包地块调查表。按照编码规则编码,形成有地类、地块编号、地块面积等信息的草图。
(七)内业处理。对外业调查数据及图件进行检查后,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制作地块分布图(确认图)、农户承包地块空间方位示意图等图件资料及公示结果归户表、登记簿、合同等资料。
(八)张榜公示。集体经济组织在地块分布图(公示图)、公示表上加盖公章,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现场进行拍照存档。在公示期间,发包方和承包方提出异议的, 镇、村工作人员与调查人员应及时核实、修正, 并再次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九)签印确认。公示无异议的, 由发包方、承包方(代表)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和地块分布图(确认图)上签字盖章或按手印确认。
(十)审核颁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本组织的确权成果资料连同《土地承包合同》,上报镇政府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农户颁发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印章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造册登记。
(十一)归档建库。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将确权登记颁证相关资料进行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按期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
(十二)检查验收。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结束后,各地及时总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并逐级上报。在县(市、区)自行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地级以上市组成检查组对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省组成检查组对各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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