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公租房分配全攻略
导语 2014年12月广州推出分配8519套公租房,2014年广州公租房分配对象有哪些?2014年广州公租房配租顺序是什么?
(二)配租顺序原则
1.根据《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穗住保〔2013〕49号)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按如下先后顺序进行配租:
(1)优先配租对象;优先配租对象包括:①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②属孤老家庭;③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④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⑤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⑥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⑦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即廉租保障向公租房过渡的申请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即经适房向公租房过渡的申请对象;
(4)第三序列即新申请对象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选择多个房源点,其中:首轮分配意向登记1户家庭可选择1~7个房源点;补录分配意向登记1户家庭可选择1~3个房源点。
根据分配对象的配租顺序及所选配租房源点的先后,通过电脑摇号系统确定配租房源点的配租资格。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对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残疾的(1~3级或重度)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或带电梯房源。
四、分配时间安排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环节 |
首轮分配 |
补录分配 |
房源点开放参观 | 2014年12月26日-28日 | |
领取资料 | 2014年12月19日-2015年1月9日 | 2015年5月11日-29日 |
意向登记 |
2014年12月29日-2015年1月9日 | 2015年5月21日-29日 |
意向登记复核 |
2014年12月29日-2015年2月4日 | 2015年5月21日-6月24日 |
公示意向登记 |
2015年2月9日-13日 | 2015年6月29日-7月3日 |
复核异议申诉 |
2015年2月16日-3月10日 | 2015年7月6日-10日 |
摇号预分配 |
2015年3月12日 | 2015年7月15日 |
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 |
2015年3月13日-19日 | 2015年7月16日-22日 |
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公布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情况 |
2015年3月23日-9月15日 | 2015年7月29日-12月15日 |
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
2015年8月起 | 2015年11月起 |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配租原则
在户型与人口对应原则中,基于人性化考虑,首次将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给予分配二房一厅,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二)关于补录分配
本次对于参加首轮分配后未获分配房源的轮候对象(不含获得首轮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后弃租的家庭),将给予一次补录分配的机会,主要是对在首轮分配意向登记时考虑不够周全的轮候对象给予一次增加其成功配租的机会。如参加补录分配意向登记的家庭少于20户,将取消补录分配。届时,市住房保障办将予以公告。
(三)关于资格复核
本次分配采取先摇号预分配再进行资格复核的方式,经资格复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家庭方可办理入住手续;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轮候及配租资格。
在预分配后集中对获得配租的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复核,使审核针对性更强。本次资格复核将继续通过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对所有获得配租的申请对象进行收入、资产的全面核对。
六、温馨提示
(一)建议轮候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二)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拨打广州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或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了解详情。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