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变更办理指南

办理须知

已取得卫生许可的单位因改变生产经营地址名称、许可项目、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等情形而必须办理变更卫生许可证手续。
企业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同时改变的;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名称改变的;经营地址变迁的;按新办卫生许可办理。
变更许可项目的,如涉及新、改、扩建的,应先取得《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及《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单位地址名称变更的,应当先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再办理卫生许可证的变更。变更后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仍按原证执行。

所需材料

1 .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及申请报告 (原件)


2 . 原卫生许可证 (原件)
3 . 与变更项目相关的材料 (原件)
4 . 代理人办理卫生许可申请的委托文件(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书、委托方及受托方有效的身份证证明) (原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特别规定程序(现场审核)→决定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5时) 周五(上午9时-12时,下午1时-3时)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联系电话:020-3892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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