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1.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所属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具备《机动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
3.所属运输车辆符合本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技术规范;
4.自有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三百吨以上;全部使用四点五吨以下运输车辆的,总核定载质量达到一百吨以上;
5.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备与企业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车辆停放场地。

所需材料

1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处置证(运输)申请表》及书面申请 (原件,原件或复印件)
2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检查登记表》 (原件)
3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检验合格报告书 (原件)
4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6 .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运力列表》 (原件)
7 . 固定办公、车辆停放场所证明文件 (原件)
8 . 行业协会的书面意见 (原件)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

1 . 窗口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至市城管委业务部门。

2 . 审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初审申请材料,资料齐全则受理并审批;资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 . 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网上办理流程

1 .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 . 窗口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检查,如材料符合,转至市城管委业务部门。

3 . 审查。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初审申请材料,资料齐全则受理并审批;资料不齐全的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 . 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市城管委窗口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3:00。

地 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电话:020-3892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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