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办理指南
办理须知
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所需材料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名称核准通知书(变更名称的提交);
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即产权证和租赁合同(变更经营住所的提交);
4、投资人的身份证明、暂住证(非广州市户口人员)和壹寸免冠近照一张;(如变更投资人提交);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
无需到现场办理
受理→审查→核准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工作日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办事窗口
广州市工商局注册处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地 址:天河区天河路112号
联系电话:020-85596566-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