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事全攻略(办事条件、需要资料)
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属广州户籍年龄在18至49周岁男性、未婚女性或离开广东省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已婚女性,必须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事条件
- 1
- 属于广州市户籍市民。
- 2
- 年龄在18到49岁之间的男性、未婚女性或离开广东省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已婚女性。
办事部门及流程
先到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社区居委会即时审核并加具意见——带齐资料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理《婚育证明》
所需资料
要点
到街道人口计生办办证时需携带
- 1
《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申请表》(已经加盖社区居委会意见的)
- 2
- 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带原件加复印件较为妥当)
- 3
- 小一寸近照2张
- 4
- 已婚育龄妇女加带本区属医疗机构或街道人口计生办3个月内有效的查环查孕证明)
证件注意事项
- 1
- 办理《婚育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夫妻一方已落实结扎一年以上的除外),每年进行3次查环查孕,并将查环查孕结果寄(送)回户籍地社区居委会。
- 2
- 办理《婚育证明》有效期一般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