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支付须知
导语 当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却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时怎么办呢?这时你就需要办理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支付手续了,下面来看一下具体的办理过程。
办事程序: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自出院(或结付医疗费)之日起1年之内向所属单位办理申报手续。
2、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医保局直属分局综合服务厅指定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受理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地点和时间:
1、越秀分局越秀区梅东路28号4-7楼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00~12:00
2、海珠分局海珠区新港西路千禧一街2-4号首层周一至周五9:00~17:00
3、荔湾分局荔湾区花地大道中89号芳村金融大厦二楼周一至周五9:00~17:00
4、天河分局天河区广和路17号首层周一至周五9:00~17:00
5、白云分局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周一至周五9:00~17:00
6、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东路311 号周一至周五9:00~17:00
7、萝岗分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周一至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3:30~16:30
8、南沙分局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7号三楼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方式: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受理时间和地点同上
办理期限:40个工作日完成受理结算
网上申请地址:http://gzlss.hrssgz.gov.cn:7001/gzlss_usal/person_index_weboffice.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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