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类批发经营资格年检方法
酒类批发经营资格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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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酒类批发经营资格年检 |
行政审批内容 | 符合《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及《关于申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4]445号)要求的,颁发酒类批发许可证。 |
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 |
1、《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第145号公告) 2、《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二批)》(省政府令第106号)。 3、《关于申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4]445号) |
审批数量及方式 | 无数量限制;行政许可配套服务 |
申报条件 | 取得《酒类批发许可证》 |
申报材料 (一式一份) |
1.《2010年度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表》;(附件,一式一份); 2. 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 3. 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4.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 5. 2名以上专业人员资格证书; 6.上一年度经营情况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是否有被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记录、是否建立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情况等); 7.承诺书(附件,加盖单位印章)。 规范要求: 材料以当年通知为准,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确实无法提供原件的,应提供具有相关真实效力的证明。 |
申请表格 | 《广东省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表》、承诺书(表格最后有下载) |
审批申请 受理机关 | 市经贸委 |
审批决定机关 | 市经贸委 |
审批程序 | 申请人向市经贸委窗口提出申请→市经贸委审核→送达申请人。 |
审批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组织调查、听证会、咨询会、评审等的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颁发(出具)证照(文件)及有效期限 | 在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上盖“已年审”字样,有效期一年。 |
审批的法律效力 | 申请人获得继续从事酒类批发经营资格 |
审批收费及依据 | 不收费 |
审批年审或年检 | 每年年检 |
受理地址 | 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贸委窗口 |
联系电话 | 38920460 |
备 注 | 该事项可以实行网上办理,办理流程见附件:网上办理公告。 |
相关表格下载
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申请表.doc
酒类批发许可证年检网上办理公告.doc
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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