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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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侣户籍:
广州居民内地居民香港人澳门人台湾人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
办理对象

1、男女双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

2、男女一方是广州市户籍居民,一方是内地户籍居民。

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离婚。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所需材料

⑴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⑵结婚证;

⑶离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需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按指印)

⑷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⑸当事人为军人的还需提交:军人证件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温馨提示: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办理程序

第一步:通过以下方式之一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服务系统”办理婚姻登记预约服务事项

(1)登陆“广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点击“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即可。

预约入口:https://www.gdhy.gov.cn/

(2)拨打广东省民政服务热线12349,通过语音服务即可预约婚姻登记。

第二步:填写资料:按照预约系统指引选填信息。

第三步:完成预约,下载预约成功页面,保存预约号、预约时间等信息,按时前往。

办理地点

户口所在地的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广州各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和电话汇总

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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