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会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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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报考变更调出调入遗失补办继续教育
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会计工作。

2、具备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各类会计专业、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以直接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未具备上述条件的下列人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和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鉴定证书(五级或以上),可申请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
(1)不具备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但自毕业之日起超过2年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3)被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者《会计从业资格证》因故自行失效的,但符合重新申领条件的人员。
因有提供虚假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所需材料
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时需提供的资料(凡复印件一式两份)

1、填写《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zip

2、本人身份证或者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一寸正面彩色照片三张;
4、符合规定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初级培训合格证书》或珠算等级鉴定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流程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会计行业管理网”进行网上报名。

2

现场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下列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纳考务费和考试用书款。

3

准考证打印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

受理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管理。

中央或省驻穗单位人员向广东省财政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广州市属单位会计人员向广州市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广州市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没有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区、县级市财政局或居住证(暂住证)签发地财政局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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