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养犬登记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有看护财物、展览、表演等合理用途
3、有专人管养犬只
4、有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
申请养犬登记的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独立的居所
单位申请养犬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或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管养犬只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基本情况;
2、犬只数量清单和犬只免疫证明原件;
3、犬只2R(6×8.9厘米)侧身站立照片2张;
4、饲养绝育犬只的,提交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犬只绝育证明;
5、犬笼、犬舍、围墙等圈养设施的照片,以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养犬合理用途的书面说明。
个人申请养犬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
1、养犬人身份证或户口登记薄等身份证明;
2、犬只免疫证明原件;
3、养犬人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犬只2R(6×8.9厘米)侧身站立照片2张;
4、饲养绝育犬只的,提交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犬只绝育证明;
5、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要提交残疾人和导盲、扶助犬只的相关证明。
1、申请人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携带犬只及相关材料,到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填写《养犬登记表》,办理养犬登记手续
2、养犬人持区、县公安机关核实审查后,出具的“缴费通知书”;到指定银行机构缴费
3、区、县公安机关打印《养犬登记证》后,养犬人凭“缴费通知书”回执到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4、每年养犬登记续期,养犬人持有效“犬只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到养犬登记受理委托机构办理养犬登记续期手续
办理时限
确认缴费后二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养犬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为每只犬第一年500元,第二年起每年300元
2、盲人饲养导盲犬只、肢体重残人士饲养扶助犬只的,免缴养犬管理费
3、饲养绝育犬只的,从犬只绝育的下年起免缴两年养犬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