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常见问题:离职后三金如何处理?
导语 本文介绍离职后三金如何处理,包括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是福建省的情况,仅供参考。
一、关于医保
问:离职后医保如何处理?
答:有两种方式:如果新单位为您提供医保办理,可以请新的单位为您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将您的余额转移到新的参保机构中去;如果新单位没有此项福利,您可以在离职的次月月末到马尾医保填写相关支取表格对医保余额进行支取。马尾医保在马尾区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3层,乘坐937路公交车到青洲站下即到。
二、关于社保
1、 问:离职后如何将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单位?
答:可请新单位的相关参保机构开具一张《商转函》给现参保机构即“福州市社保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再将商转函和养老保险手册交往“福州市社保公司开发区分公司”办理关系转出。
2、 问:离职后能不能取出之前所交的社保金额?
答:除农民户、出国定居等特殊原因才可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
问:离职后公积金如何支取?
答:可以办完离职手续后,到人力资源部福利专员处填写一式三份的《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表格》,待公积金中心封存完毕后(封存手续办理周期为1月25日-2月25日离职的到3月25日封存,2月25日-3月25日离职的到4月25日封存,以此类推),封存后可凭《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取表格》、公积金存折原本、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职证明(向行政助理索取),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福州市鼓屏路105号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