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有资格申请广州经适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详见下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人均居住面积及 家庭总资产净值限额标准

家庭组成
(人)

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元)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元)

年人均可
支配收入
(元)

人均居住面积
( ㎡)

家庭总资产净值限额(万元 )

1

1524

18287

18287

< 10

11

2

3048

36574

< 10

22

3

4572

54861

< 10

33

≥ 4

6096

73148

< 10

44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