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商品房办理房地产证收费标准

交易过户-----购房业主: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缴交方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单位登记80/

个人登记50/

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穗价[1999]217

穗价[2000]58

穗价[2002]123

穗价[2003]104

粤价函[1999]532

粤价[2002]163

计价格[2002]595

穗价[2003]1

粤价[2002]116

穗价函[2003]387

登记方承担

交易手续费

卖方:3/平方米(商品房、集资房)

卖方:1.5/平方米(解困、安居、房改房)

穗价[2002]97

粤价[2002]108

卖方承担

权证印花税

5/

买方承担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缴交方

解困房、安居房及商品房的个人购买普通

住宅:交易价×1.5%

其余:交易价×3%

集资房按规定标准1.5%计算,其征收基数:近郊1000/平方米;中郊700/平方米;远郊500/平方米。

买方承担

费用名称

收费标准

征收单位

缴交方

印 花 税

卖方:交易金额×0.05%

买方:交易金额×0.05%

市地税局

(此项费用不由交易中心代征)

买卖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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