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廉租房申请条件

  穗放宽廉租房申请范围1.2万人受惠

  ●由月收入640元调整到800元

  ●只能领租房补贴不能实物分房

  申请条件

  原政策:人年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人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有享受其他政策住房优惠。

  新政策:人年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以下(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人均自有产权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有享受其他政策住房优惠。

  现行的广州廉租房保障申请标准主要条件: 广州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收入线标准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提高到9600元以下,相关通知已下发,将有1.2万户低收入困难家庭新受惠。也就是说,原来人均月收入64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才能申请廉租房保障,现在人均月收入800元以下的住房困难户也可以申请廉租房保障了。

  只有以下两种情形,廉租户家庭才能申请入住廉租房:一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经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二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等家庭。

  ●申请程序变不变?

  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申请家庭应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已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处于轮候期间家庭,如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需按程序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两级审核、两级公示”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办将按规定向其提供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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