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升初中返区升学审批手续
申请人需符合的条件:
当年凡具有我区正式户籍和居住条件并要求从外地(外区)返回我区升学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学生本人的户籍和有关居住证明(含房产证、购房协议、集资房证明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业务办理的程序学生或家长向我局提出申请---携带相关材料---学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电脑分派初中学位
业务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越秀区招生办、越秀区教育局中、小教科
(招生办:87678002;中教科:87672156;小教科:87783360)
业务受理时间:每年5月份
业务办结的时限:每年5月
收费标准:不收费
注意事项:电脑派位的数据中没有任何学生成绩数据,完全采取电脑分派并实行现场派位,立即打印录取结果的方式来分派初中学位,因此,可以说对每一位学生来说都是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