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疾学生免费教育资格认定程序

导语 学前教育阶段免保育教育费纳入学生资助工作一并管理。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按照城乡免费义务教育等政策执行。

  学前教育阶段

  免保育教育费纳入学生资助工作一并管理。

  1.符合免保育教育费范围的对象,在每学年开学初向幼儿园提出申请,幼儿园依据申请发放《广州市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费申请表》,见附件1),家长如实填报后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区残联盖章,将《免费申请表》和《残疾人证》复印件各一式两份报幼儿园审核。

  2.幼儿园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填报《广州市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申请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2),并把《汇总表》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幼儿减免保教费。

  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阶段

  按照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广州市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2〕1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等规定执行。

  附件:

  1.广州市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幼儿免费教育申请表

  2.广州市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幼儿免费教育申请汇总表

  附件1-2.docx

  推荐阅读:

  >>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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