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疾学生免费教育项目和标准

导语 学前教育阶段免幼儿园保育教育费。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课本费。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学前教育阶段

  免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免费补助标准依据幼儿就读幼儿园所收保育教育费据实进行减免,减免最高标准不超过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

  免学杂费和课本费。免费补助标准按我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规定执行。另外,根据《广州市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2〕1号)有关规定,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人籍一致”学生,原则上享受小学生不低于每人每生5000元、初中生不低于每人每生6000元标准的购买学位服务。

  免学杂费、课本费、购买学位服务等经费纳入财政补助范围。

  高中教育阶段

  1.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

  补助标准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9号),财政按每年每生3850元的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2.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补助标准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广州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9号),财政按每生每年3850元的基准定额,根据学校类型、专业类别的折算系数,确定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学费高于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推荐阅读:

  >>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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