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的情形
导语 一般通过执业药师考试、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持有人可以终生持有,无需备案,也不会过期。但也会有例外,详见正文。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业药师注册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销,并予以公告:
(一)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二)执业药师注册证被依法撤销或者吊销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核实后也依法注销注册。
(一)本人主动申请注销注册的;
(二)执业药师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三)执业药师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执业,超过一个月的;
(四)执业药师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五)执业药师受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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