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女职工终止妊娠产假多少天?

导语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女职工终止妊娠享受产假:

  怀孕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计15天至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计42天;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计75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女方奖励假:80天;

  男方陪产假:15天。

  三孩产假规定:

  2021年9月13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通知,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下称《条例》)、生育登记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政策修改和实施前的过渡期间,三孩生育登记业务和生育假期执行方案进行明确。

  关于生育假期问题,通知规定,广东省现阶段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80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产假。在新修改的《条例》实施前,各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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