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改革前后待遇对比表(最新)

导语 少数退休参保人反映,因身体多病门诊医疗费用较高,每月个人账户少了,负担更重,并不是的,我们通过对比表和具体案例来看看。

对比项目 改革后 改革前
个人账户划入 160.42元/月 484.32元/月
门诊报销额度 约为10,100元/年 300元/月,且不累计,不滚存
门诊报销范围 与住院一致,CT检查、MRI检查、胃肠镜治疗等检查、治疗项目均纳入报销范围 CT检查、MRI检查、胃肠镜治疗等大部分检查、治疗项目均不在报销范围
“小点”报销比例 85% 80%
“大点”报销比例 70% 转诊前:45%
转诊后:55%
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如高血压、糖尿病)非基层医院报销比例 70% 65%
住院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250元 一级医院:280元
二级医院:500元 二级医院:560元
三级医院:1,000元 三级医院:1,120元
门诊选点数量 3个:大点、小点、中医 2个:大点、小点
“小点”就医自负费用比较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1,069.47元(160.42元/15%)时,个人自付费用可由改革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784.32元(月度限额300元+484.32元)时,个人自付费用才能由改革前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如高于784.32元,个人需另行支付相应现金。
“大点”就医自负费用比较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534.73元(160.42元/30%)时,个人自付费用可由改革后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高于891.29元时,改革后个人需另行支付的现金将少于改革前。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低于784.32元(月度限额300元+484.32元)时,个人自付费用能由改革前的个人账户资金全额承担,个人无需另行支付现金。
当月度可报销医疗费用高于891.29元时,改革前个人需另行支付的现金将多于改革后。
另外,改革前的报销目录远小于改革后,如果出现CT检查等项目,个人实际需自负更多费用。

  具体案例

  王女士,68岁,退休人员。10月10日因头晕在选定的门诊大点就医,并做了MRI检查(672元),总医疗费用为1,022.58元。

  旧政策:因其进行的MRI检查不属于原本市普通门诊目录,需参保人自负,其他费用共计350.58元纳入支付范围,按照门诊大点45%(未转诊)的报销比例计算,医保可报销157.76元,王女士需要自负864.82元,改革前的个人账户每月484元,即使王女士用光当月的个人账户资金后,自己也需要出380.82元。

  新政策:12月1日之后,因扩大了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原不予支付的MRI检查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退休人员在大点的报销比例也上升为70%,且无300元月度门诊报销限制,最终医保可记账762元,算上改革后的当月的个人账户资金160元,王女士自己仅需要出146.77元,大幅度降低参保人员就医负担。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账户】获广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查询入口+流程、医保个账划入标准、支付范围、常见问答。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