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承租期间买了房还能继续租吗?

导语 不能,广州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通过购买方式获得其他住房或者农村宅基地的,需要30日内主动通知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单位,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手续。

  广州公租房承租期间买了房不能继续租住。

  具体要求如下: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或者农村宅基地的,应在购买签约、接受赠与、继承成就等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后30日内主动通知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单位,并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手续。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解除、到期或者公共租赁住房被收回,住户应当自租赁合同解除、到期或者收到《终止住房保障决定书》之日起30天内结清相关费用、腾退住房,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承租人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 6 个月的延长居住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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