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导语 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条件;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

  广州失业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符合前两项条件的,可先申领失业金再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广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领取月数视参保年限及何时重新就业而定,也并非只能领取一次。

  失业人员缴费年限1年至4年的,每满1年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6个月发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参保职工在失业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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