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申领条件

导语 符合2015年12月31日以前纯生二女且未再生育或婚后未生育子女的广州市原农业户籍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条件。

  ➤申领条件: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纯生二女且未再生育或婚后未生育子女的广州市原农业户籍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可以申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

  前款所述奖励对象包括丧偶、离婚以及再婚家庭中没有与未成年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发放标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

  ➤发放时间: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自奖励对象到龄当月开始计发。

  推荐阅读:

  >>关于印发广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助办法政策解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生育奖励】可获取广州各类计划生育奖励发放政策、计划生育奖励和特别扶持发放标准、发放时间。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