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津贴超过了一年还可以申请吗?
导语 广州生育津贴只要在申领时间内,即可申请,2021年10月1日后已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办理时间为3年,详情可查看正文。
广州生育津贴在申领时间内,都可以办理申请。
申领时间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
(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即施行后已分娩或终止妊娠的可按此规定办理业务)
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可以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地级以上市规定由金融机构直接发放生育津贴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注意: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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