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导语 广州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详见正文,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购房人家庭所购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共有产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总价款为准,其它住房的购房总价款以房屋买卖网签合同价款与房屋核查(评估)价中的较低者为准。

  最低首付比例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的,以最新政策为准:

  (1)对购买广州市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2)对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或住房贷款记录已结清,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3)对有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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