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幼儿园资助申请时间要求

导语 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在每年3月及9月,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

  ➤申请时间:

  每年3月及9月,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或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出申请。

  ➤资助标准:

  第一类优先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

  1、广州市户籍:10000元/学年/生;

  2、非广州市户籍常住人口:1300元/学年/生。

  第二类扩大资助对象,资助标准为:400元/学年/生。

  第三类工作补助,补助标准为:6000元/学年/生。工作补助下拨到幼儿园,可用于增聘保育人员、发放教师补贴与交通补助(在编教师除外)、添置儿童图书和玩具等。

  上述第一类、第二类项资助项目不得重复领取。

  推荐阅读:

  >>广州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对象要求

  >>广州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施办法全文(修订版)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2023广州各区幼儿园报名入口,报名指南/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最新消息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