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申报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主要有《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儿童福利证等。具体材料详见正文!

  除《南沙区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外,其他材料如下(仅供参考):

  1、低保低收入贫困家庭儿童。

  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市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市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总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建档立卡扶贫手册》等证件之一。

  2、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儿童福利证。

  3、残疾儿童。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证),或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并需载明该患儿有智力、听力、自闭症或脑瘫的病症及症状。

  4、满足优抚条件的儿童、烈士子女。

  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烈士子女证明等。

  5、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

  (有相关证明):父母均为残疾人;家庭因重大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受灾严重、家庭遭受重大突发意外事件(不含自然灾害);父(母)患重大疾病(不含残疾)或不具履行抚养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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