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幼儿园资助标准

导语 越秀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儿童资助标准不超过越秀区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非越秀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困难等儿童按每人每年1300元标准给予资助。具体资助标准详见正文!

  资助标准

  1、具有越秀区户籍,在越秀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岁常住人口特困低收入家庭幼儿、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优抚对象及在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3—6岁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就读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不超过越秀区当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标准

  2、非越秀区户籍,在越秀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的3—6岁常住人口家庭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优抚对象,按每人每年1300元标准给予资助

  3、非越秀区户籍,在越秀区教育局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3—6岁残疾儿童,按每人每月就读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给予资助,资助标准不超过当年自收自支类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4、对符合本扩大资助幼儿,按在读期间每人一次性300元标准给予资助

  推荐阅读:

  >>广州越秀区幼儿园资助对象(优先资助+扩大资助)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幼儿园】获2023广州各区幼儿园报名入口,报名指南/幼儿园名单/收费标准/最新消息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