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导语 符合条件的新参保人可以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小程序、穗好办APP等网上办理渠道进行参保缴费。已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自动延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粤税通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粤税通”小程序,并实名登录;
第二步:在页面中找到“城乡居民社保”并点击,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核实自己基本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进行缴费即可。
粤省事
第一步:在微信上搜索“粤省事”小程序,并实名登录;
第二步:在页面中找到“税务”并点击,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城乡居民社保服务”,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页面中找到“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核实自己基本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进行缴费即可。
穗好办APP
第一步:手机下载登录“穗好办”APP;
第二步:在首页找到“办事”,点击进入“办事”业务办理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页面中找到“医保”业务--“更多”,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在【办事服务】页面中找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选择办事情景,并点击【申办】,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根据页面提示的信息选择业务类型,并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上传材料提交进行申请即可。
参保范围
(一)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三)在穗居住的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广州有效居住证持有者。
缴费标准
(一)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
(二)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