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番禺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转学政策预告

导语 在《2022年番禺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信息预告》中,对番禺区2022年秋季学期实施的《番禺区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办法》进行了预告。具体预告内容详见正文。

  为进一步规范户籍学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工作,番禺区教育局将制定《番禺区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计划于2022年秋季学期实施(即2022年9月转学的按《办法》执行)。现对《办法》的内容进行预告:

  番禺区户籍生均可申请在户籍地公办学校插班入读,转学申请及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经审核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原则上由户籍地教育指导中心在户籍地学区内公办学校根据相对就近原则(不受3公里限制)、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插班入读对应年级。原则上同一学区内不受理转学申请。

  对于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如学生在学年末(6-7月)申请转学,某年级申请转学的学生(收楼且户籍迁入,下同)人数达到40人或以上,且该小区内配套公办学校本年级未达最大办学规模,可在配套学校以增班的方式接收学生插班入读,如申请人数大于标准班额,则按入户先后顺序安排插班生入读配套学校,额满后其余插班生在周边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如某年级申请转学的学生人数不足40人,原则上在学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父母未收楼或无房产的户籍学生,原则上在学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

  如学生在学年中(1-2月)申请转学,鉴于课室、教师、设施设备、教材等资源短时间内难以协调,原则上由教育指导中心在学区内公办学校统筹安排入读对应年级。

  鉴于番禺区各学区基本情况不一样,各教育指导中心将根据《办法》,结合其学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各学区义务教育学校户籍生中途转学学位安排办法,与区的《办法》同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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