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意向登记办理指南(条件+资料+流程)

导语 2021年8月1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时间

  2021年7月27日-2021年8月13日

  分配对象

  2021年8月13日前(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意向登记材料

  (1)《意向登记表》原件。

  >>《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

  (2)户籍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供核对。

  (3)居民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供核对(16岁以下家庭成员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注记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及未年满 18周岁子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但在广州市工作或居住的,除身份证明外,还需同时提供广州市居住证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供核对。

  (4)婚姻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复印件。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有效离婚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丧偶证明。

  (5)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广州市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原件。

  (6)属于优先配租对象的提供相关证明(仍在有效期内):

  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孤寡老人;

  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 18 周岁以上未婚孤儿(提供《广州市福利机构成年孤儿社会安置申请表》复印件);

  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提供原承租房屋的出租(管理)单位出具的房屋返还原业主证明及腾退声明;

  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提供《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与广州市养老护理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军人复员退役证明、烈士遗属证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或离职人员证明、转业复员军人证明;

  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证明(企业或其监管单位出具,证明版本可前往户籍所在街镇领取)。

  (7)计生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可免交),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供核对(18 周岁以下的或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免交)。

  以上(2)~(7)项资料需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核对。

  ★意向登记复核期间,如经街、区部门审核人员发现申请对象资料提交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申请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资料的,视为放弃本次意向登记。

  ★未如实填写意向登记表及提交相关资料的,将被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登记流程

  第一步:领取资料

  时间: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

  分配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领取《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意向登记表》(下称《意向登记表》)、《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也可登录网站 (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下载上述资料。

  第二步:网上看房

  时间:2021年7月27日起

  市民可通过两家住房租赁公司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VR看房。

  >>广州2021户籍家庭公租房珠江租赁APP看房指引(附操作指引)

  >>广州2021户籍公租房城壹宜居APP看房操作指引(附APP下载入口)

  第三步:意向登记

  时间: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

  ●分配对象(2021年7月27日~8月13日)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递交《意向登记表》及相关资料,领取通知及回执。

  ●申请对象应如实填写意向登记信息按期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对象应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如实申报的,将取消本次配租资格。

  第四步:意向登记审核

  时间:2021年7月27日~9月24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家庭基本情况信息并对其家庭保障人口是否符合优先配租情形进行审核。(2021年7月27日~8月27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的意向登记信息、优先配租情形及保障人口进行复核,并 上报市住房保障办汇总公示。(2021年7月27日~9月24日)

  第五步: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异议复核

  ●公示:2021年9月29日~10月11日。

  ●异议申诉复核:2021年9月29日~10月25日。

  ●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公示意向登记情况,并受理异议申诉,对异议申诉进行复核。

  第六步:公布预配租名单

  时间:2021年10月26日

  ●市住房保障办异议申诉复核后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布参加配租名单。

  第七步:摇号预分配

  时间:2021年10月27日

  广州珠江住房租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举行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预分配仪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申请家庭代表等共同参与和见证摇号预分配全过程。

  第八步:摇号预分配结果公示、接受举报投诉

  时间: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

  ●2021年10月27日~11月2日,市住房保障办在网站(市住建局http://zfcj.gz.gov.cn)公示摇号预分 配结果,并接受举报投诉。

  第九步:领取资格复核资料、资格复核通知书

  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25日

  获预配租资格的对象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关于办理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的通知》(下称《资格复核 通知书》)、《广州市2021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资格复核表》(下称《资格复核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报表》(下称《申报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下称《授权书》)等资料。

  第十步:递交资格复核资料

  时间:2021年11月11日~12月3日

  ●获预配租的家庭在《资格复核通知》规定时间内,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递交《资格复核表》等相关资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并打印《受 理回执》。

  第十一步:资格复核、举报及异议核查

  ●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录入初审:2021年11月11日~12月20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区民政部门复审:2021年11月11日~2022年2月11日。

  ●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经资格复核(举报核查)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发出《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告知书》后,对资格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的分配对象,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住房保障办提出异议申诉。市住房保障办对异议申诉(关于收入、资产情况的异议申诉除外)进行核 查(异议申诉核查时间为10个工作日)。

  第十二步:发放入住通知书,办理入住手续

  (具体时间根据资格复核情况确认)

  ●珠江住房租赁公司、城投住房租赁公司根据分配房源的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分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分配对象派发入住通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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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条件一览

  >>2021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广州2021年户籍公租房房源情况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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