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2021年)

导语 广州市教育局日前印发了《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将于今年暑假期间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缓解暑期小学生看护难问题,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市决定于2021年暑假期间开展小学生校内托管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全市11区均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工作,每区选取不少于2个学区(片区)、开放不少于5所暑期托管学校,具体学校由各区确定。学区(片区)内学生以就近和自愿原则参加托管服务。

  同时,我市重点选取越秀区和番禺区作为暑期托管试点区,更大范围开放暑期托管学校,更深程度探索组织实施、服务模式、服务内容等方面经验。

  二、服务对象

  各暑期托管学校根据属地区教育部门安排,面向本学区(片区)内小学和本校一至五年级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优先满足双职工家庭需求,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三、服务内容

  (一)基本托管服务。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运动场所,开放自习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资源,并组织工作人员带班,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有序。

  (二)素质拓展服务。学校在暑期开展体育美育科技等高水平团队训练、实施体艺科技类兴趣课程、社团活动和综合实践等,进一步增强学生综合素质。

  (三)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

  四、组织实施

  (一)由各区制定本区实施方案,以区为主组织实施。提倡选取场地充裕、场馆设施齐备、硬件条件较好的学校提供托管服务。

  (二)各区可统筹安排学区(片区)内小学教职工志愿参与,也可由区教育局统一向第三方社会机构购买服务,还可通过发挥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居委会、家长委员会、大学生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但不得引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鼓励各区教育局与在穗高校主动对接沟通,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与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有机结合。

  (三)在成本分担、教师取酬方面,可参照省、市校内课后服务政策执行。遵循公益普惠原则,同一区内的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保持一致,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收相应费用。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要提高政治意识,迅速行动,加强与民政、文化、妇联、共青团、关工委、高校、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沟通,统筹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力量,因地制宜盘活各类资源,结合实际开放托管服务学校,解决家长暑期看护孩子困难。

  (二)各区、各中小学校应切实落实学生减负工作要求,合理控制暑期作业总量,科学安排暑期作业进度,密切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共同做好学生暑期体育锻炼、劳动体验和作息管理等。

  (三)各区、各试点学校要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精准性,并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内容,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四)各区要利用今年暑期试点阶段,进行大胆有益的探索,尤其在保障教师权益、建立和完善收费机制、信息化集约管理机制、第三方准入与服务评价等方面进行重点探索。

  (五)各区和试点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落实好学生安全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各区和试点学校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和正面引导,争取社会、家长、教职工理解,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特此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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