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遗失财务后怎么查询认领?2021最新规定

导语 广州单位和个人遗失财物后,可按照《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到指定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查询、认领。

  据《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遗失财物后,可以按下列规定查询、认领:

  (一)在街道或者公共场所遗失的,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查询;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场所及公共交通工具范围内遗失的,向遗失地单位及公共交通工具所属单位拾遗物品管理机构查询;在酒店、宾馆等旅馆业场所遗失的,向该旅馆业单位服务台、拾遗物品管理机构查询。经向上述单位查询后,仍未能认领遗失物的,可以向遗失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查询。

  (二)遗失物已经查获并且核对属实的,可以办理认领手续。认领遗失物时,个人须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单位凭领取人有效证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领取。

  (三)委托他人代领遗失物的,应当凭权利人的委托书、权利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四)权利人领回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必要费用。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拾遗】可获取广州拾金不昧奖励标准及政策,查看遗失物品查找认领办法及处理办法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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