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来穗公租房申请人领过失业金参保时间能累计吗

导语 来穗人员申请公租房时如领取过失业金,原失业保险参保时间可以纳入社保累计缴费年限,但申请时须处于缴费状态。

  问:申请人领取过失业待遇,其原失业保险参保时间是否纳入累计?

  答:纳入累计,但申请人在申请时不能为失业状态。

  对象一社保要求:

  申请人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含广东省、广州市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内容包括基本养老、职工社会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下同)连续缴费(含补缴)满2年或5年内累计缴费满3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

  对象二社保要求:

  申请人申请时在广州地区参加社会保险,且为在缴纳状态。

  注:

  对象一是指来穗时间长、稳定就业的来穗务工人员。

  对象二是指高技能人才或者获得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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