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适用房买卖新政策(2020年)

导语 根据《2020年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中房屋产权及上市规定,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购得经适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经适房,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2020年广州市剩余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细则关于房屋产权及上市规定

  1、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借,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2、购得经适房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经适房,但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3、购房人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80%计算。土地收益等价款全额上交市财政。

  拓展:广州经适房付款方式

  申购家庭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银行按揭付款,银行按揭提供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方式,具体按照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购家庭可自意向登记开始之日起前往相关银行咨询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各房源点按揭服务银行业务咨询地址详见下表:

  申购家庭可自意向登记开始之日起前往相关银行咨询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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