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州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指南(长期+临时)
导语 广州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共5个事项,异地就医分8种情形,主要为长期异地就医和临时异地就医。符合条件可以在线上或者现场进行办理哦!具体办理指南详见正文!
长期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工作
办理条件:
1、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外派工作、学习;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3、用人单位出具的异地长期工作、学习的相关材料或承诺原件。
备注:
①加盖单位公章;
②用人单位为经营劳务派遣的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关于劳务派遣资质的书面承诺(说明材料)原件、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派遣协议及被派遣人员名单复印件;
③用人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办理医保事务的需同时提供用人单位委托该机构代理其办理社保业务的协议或委托书复印件。
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安置
办理条件:
1、参保人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3、异地身份证或异地户籍原件。
4、如委托代办(个人)的,提供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5、如委托代办(单位)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在职人员异地长期居住
办理条件:
1、在职人员居住在佛山、肇庆、清远、东莞、中山、惠州、韶关等广州周边地区,需往返两地间工作、生活;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3、居住地身份证、户口簿或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如委托代办(个人)的,提供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5、如委托代办(单位)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除在职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异地长期居住
办理条件:
1、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非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异地连续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3、异地居住证原件。
4、如委托代办(个人)的,提供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5、如委托代办(单位)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温馨提示:以上办理场景中:
1、如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如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则可使用其他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代替。
2、切记!对于需要提前办理备案的场景,如参保人未能在入院前及时办理的,相应异地就医待遇自申请当日起生效,备案生效之日前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广州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异地急诊
办理条件:
1、在异地医疗机构急诊、抢救;
2、无需提前办理,如需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可于出院前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2、入院记录或其他可证明急诊的相关病历资料原件。
学生异地就医
办理条件:
1、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现居住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
2、无需提前办理,如需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可于出院前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2、所在学校出具的休假休学证明、户籍信息、父母现居住地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书原件。
异地转诊
办理条件:
1、由市内1家三级综合(甲等)或相关专科医院确诊需异地转诊。
2、可直接在广州市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
3、参保人员办理异地转诊后因病情需要继续在异地进行后续住院治疗或因病情需要转诊至备案地其他统筹区异地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由异地转诊医疗机构主诊医生填写《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办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4、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备案表》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2、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统筹区外转诊申请表》原件。
其他临时异地就医
办理条件:
1、因病需在国家或省公布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
2、需提前办理备案。
所需材料如下:
1、参保人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原件;
(备注:如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
2、承诺书原件(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模板)。
温馨提示:以上办理场景中:
1、如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业务,需提供具有芯片及银联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便于后续享受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业务。如参保人员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则可使用其他医疗保险凭证或身份证代替。
2、切记!对于需要提前办理备案的场景,如参保人未能在入院前及时办理的,相应异地就医待遇自申请当日起生效,备案生效之日前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广州市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3、如委托代办(个人)的,提供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或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4、如委托代办(单位)的,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广东政务服务网下载)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异地就医】可获取广州异地就医办理入口+办理流程、异地就医备案办理指南、备案记录查询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