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州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指南
导语 广州为本企业职工免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受委托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免费技能提升培训的各类机构、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可按要求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广州各区技能提升补贴办理指南(个人):
荔湾区 | 越秀区 | 海珠区 |
天河区 | 白云区 | 黄埔区 |
番禺区 | 花都区 | 南沙区 |
增城区 | 从化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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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对象】
企业、机构、个人
1、为本企业职工免费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
2、受委托为各类劳动者(含贫困劳动力、“两后生”、农村转移就业者、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在本省灵活就业的家政服务人员、高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等;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提供免费技能提升培训(含项目制培训)的各类机构;
3、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提升技能的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含在广东省从事家政服务业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不含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已退休或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补贴标准】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给予400元至3000元不等的补贴。
【补贴期限】
一次性
【申请条件】
取得相应证书(包括广东省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国家授权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技能等级证书,以及我省核发的、纳入补贴范围的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不含2022年取得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1)同一劳动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年内,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培训补贴申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
(3)参加培训时符合申领条件、但审核补贴发放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申领相应补贴。
注意: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的相关证书,劳动者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或求职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2022年1月1日(含1日)后获得的相关证书,劳动者可向户籍地、或常住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2、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http://ggfw.gdhrss.gov.cn/YCZG)
【申领期限】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注意事项】
1、已申领过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此项补贴。
(1)2021年12月31日前发证的: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可申领三次技能提升补贴(含机构提供的免费培训),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同一工种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不得重复申和重复享受。
(2)2022年1月1日起发证的:同一证书只能申领一次补贴;申请人自本次申领成功之日起的一年后,方可再次申领技能补贴;除政策另有规定外,再次申领技能补贴,需提交高一层级的证书,高一层级证书可以是不同的职业(工种)。
2、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
3、企业、机构、劳动者个人不得重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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