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州天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指南
导语 天河区公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5日-5月9日,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8日-14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
招生对象
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儿童。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招生程序
公办小学、民办小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
具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5月5日至9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公办小学报名模块填写报名信息。适龄儿童的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在报名时段内前往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提出申请,小学必须设专人提供网上报名服务接受报名。网上报名登记有效后,于2023年5月20日至22日,根据网上预约时段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经公办小学审核并报区教育局确认后,适龄儿童取得录取资格,6月19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无需网上报名,于2023年5月20日至22日,提交佐证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进行现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无异议的,6月19日派发录取通知书。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位申请见《广州市天河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申请工作指引》(另行发布)。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按申请人积分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安排至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就读,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各申请人需在6月9日9:00至6月12日15:00登录天河区港澳子女入学系统(网址: http://182.92.79.32/tianhe/),填报志愿。6月16日公布录取结果,6月17日各录取学生到录取学校确认学位。
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因公办学校学位紧张,建议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3年5月8日至14日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的民办小学模块,按要求填写学生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工作;于2023年6月2日至8日再次登录该系统,选择填报1至2个平行志愿。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出国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2023年8月25日、26日到实际居住地地段对口小学现场递交材料补报名,同时登录“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s.gzeducms.cn)填写报名信息,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2020年起,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房产、租住在我区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须提供审核时间在入学前一年的9月1日前、租期至少到入学两年后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否则,需回户籍地报名申请入学。2023年,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的非天河户籍的穗籍适龄儿童,其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审核时间必须在2022年9月1日前。
招生地段
学校地段根据地理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并保持相对稳定。学生实际居住地与学校直线距离原则上在3公里以内。
公办小学必须按区教育局划定的地段招生。以学校为单位,2023年公办小学非正常跨区域招生比例必须控制在5%以下。
安排学位
1. 具有本区户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学位未被占用的适龄儿童,统称地段生,按地段对口方式入学;具有本市户籍且实际居住我区的其他类别适龄儿童,统称统筹生,学校在保证地段生学位的基础上,以实际居住地为主,接受其报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2. 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由区教育局以其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3. 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由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
4. 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以2023年天河区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方式入学,按其排名情况安排广州市南国学校港澳子弟班学位,直至小学一年级40人招生计划(含递补生)完成。
5. 不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和天河区积分入学学生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申请民办学校学位。
天河区辖内的民办小学要严格落实《广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按时公布本校招生方案,按区教育局公布的招生计划(含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招生计划)开展本校当年的招生工作。民办小学招生方案发布前,须报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备案,包括学校的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报名办法、录取规则、录取时间、咨询方式和收费标准等。
各民办小学原则上不得跨区招生,其面向本区的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直接核定。招生对象为天河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在天河区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的适龄儿童。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学校,其面向广州市内非天河区的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其跨区招生计划先报区教育局初核后,报市教育局核准。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可由民办学校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民办学校在“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确认注册录取名单后,提交报名材料等到区教育局审核。
招生预警
依据我局对各小学入学生源数据的摸查,现分类对以下小学2024年的学位进行预警,请各位家长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小孩的入学准备。
1. 华阳小学、龙口西小学、天府路小学、体育东路小学兴国学校、旭景小学5间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1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2. 五一小学、棠下小学、华景小学、中海康城小学、骏景小学5间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
3. 华康小学、员村小学2间学校:穗籍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23年8月31日之后拥有地段房产,申请入读小学的,若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规模)能完全接收其招生范围内的地段生源,则按照地段对口方式入学;若报名人数超过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则按照房产拥有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入学,直至招生计划录满,超出招生计划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房产拥有时间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