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考、资格审核指南
导语 随迁子女想在广州市参加2019年高考要怎么报名?在哪里报名?什么时候开始申报?
2019年广州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考、资格审核指南
随迁子女报考篇
【报考对象】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见附件3)和《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见附件4)的相关规定执行,若上级部门对报考条件作出修订,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具体条件如下:
一、按照《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6号)的要求,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及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取得入户的,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2013年起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二、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4年起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三、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一)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二)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四)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
(五)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
(六)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四、对其他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2014年起可在广东省借考。
【报考流程】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当在当年高考报名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要求到就学学校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申报时间、地点】
1、应届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于2018年11月5日-15日在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往届毕业的随迁子女可在原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区招考办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可延长至高考报名结束时间。
3、具体日程安排
【申报提交材料】
随迁子女提出审核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
1、基本材料
随迁子女及其父亲和母亲的户口本、身份证。若父亲或母亲的身份信息和监护关系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不一致,须另外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或公证书等)。
2、合法稳定职业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就业创业证》《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3、合法稳定住所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工作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
4、居住证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地点在广州和深圳以外其他地市的,还应提交经当地居住证管理部门盖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
5、社保相关材料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的社保卡原件。社保缴费地点在广州、深圳和省社保中心以外其他地方的,还应提交经当地社保部门盖章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和缴费明细清单。
资格审核篇
【采集身份信息】
各报名点在11月15日前登录广州市随迁子女高考资格审核平台(以下简称“审核平台”,安装文件和账号密码由各区招考办发放),读取随迁子女及其父母的身份证信息,如随迁子女及父母的身份证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则审核平台自动激活待审资格;如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没有在学籍系统登记信息,或登记的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则由学校在审核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推荐使用高拍仪上传,目前系统支持的型号为“良田S1500A3AF”),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激活待审资格。
【录入审核信息】
各报名点在11月16日前将审核对象的有关信息录入审核平台,若审核对象的居住证和社保信息涉及不止一个地市,可分两段进行录入。
【审核办法】
(一)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的审核。
各报名点负责就业和住所的审核工作,在2018年11月20日前将随迁子女提交的材料上传至审核平台并提交审核结论。
(二)居住证和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
1.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广州市、深圳市的(含省社保),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政府部门数据共享渠道进行审核认定,随迁子女无需提交社保卡以外的证明材料。
2.居住证办理地点和社会保险缴费地点在其他地市的,由随迁子女自行携带《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前往有关地市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并打印社保缴费明细清单。上述材料应在11月15日前提交报名点,由报名点上传至审核平台,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上传的信息录入审核结论。
(三)随迁子女在省内参加中考的审核。
1.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中考的,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直接认定。
2.随迁子女在其他地市参加中考的,需在11月16日前向报名点提交中考成绩单原件,由报名点上传至审核平台,由区招考办根据上传的信息录入审核结论。
3.参加“3 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无需进行此项审核。
(四)查询审核结果。
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平台上各项目的审核结果告知学生。学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须在2018年11月30日前到对应职能部门进行咨询和复核,并将相关部门的复核结论材料提交学校,由学校在审核平台申请重新审核。
【附件】
1、 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参加高考资格审核工作日程安排
2、 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
3、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
4、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
【通知原文】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9年高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