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户籍精神障碍患者可中途参加医保 附报销比例及参保流程

导语 尚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可中途参保,不受参保周期限制。

  广州将六大类严重精神障碍纳入门诊指定慢性病支付范围,患者可以按照《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等法规文件在指定医院申请门诊指定慢性病资助。同时,参加职工(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精神障碍患者还可享受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尚未参加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广州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还可中途参保,不受参保周期限制。

  六大类严重精神障碍:

  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医保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参保人按规定办理选定手续后,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符合普通门诊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及诊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自付。

  门诊慢性病(门慢)

  说明:

  参保人患有上述慢性病的,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指定慢性病相应的门诊专科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及一般诊疗费,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宝,参保人最多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住院待遇:

  2、居民医保

  门诊待遇

  门诊特定项目(门特)

  住院待遇

  

  居民医保参保流程:

  患者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广州市精神障碍患者参加医疗保险告知书》、户口簿及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即可到各街道(镇) 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年度中途参保手续。

  小编提醒:

  社保缴费年限关乎积分入户及积分入学,建议请勿中断或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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