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条件是什么?

导语 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购买全部份额吗?全部买了之后性质还属于共有产权房吗?能卖出去吗?

  9月11日下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共有产权房一般以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为主;供应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并享受与购买商品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吗:

  《征求意见稿》规定:

  1、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为准)不少于10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一次性增购代持机构所持的产权份额取得完全产权,住房性质转变为商品住房。

  2、满足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少于5年等条件的,允许承购人转让,但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依序安排转让给具有申购意向的申请人;

  3、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转让。承购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应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依序安排转让给具有申购意向的申请人,并向代持机构缴纳全部的增值收益。

  4、承购人增购或转让价格,应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在增购或转让产权份额前进行评估,随行就市,并由住房保障、物价等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

  5、承购人承购、增购或转让共有产权住房,符合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小编提醒:

推荐阅读:

广东共有产权住房新政征求意见 重点内容一览

2018广州南沙区首批共有产权房申请指南(时间+条件+项目介绍)

《广州南沙新区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广州本地宝】,关注后对话框回复【广州共有】获2023广州共有产权房申购入口,申购条件+材料+价格、房源情况、网上看房入口。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