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已经买房的还能提取广州公积金还房贷吗?

导语 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即可提出申请提取公积金。具体申请条件详见正文!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一)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在支付最后一笔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二)非按揭购买二手楼(或拍卖房)的,自取得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提取额度: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二、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非按月还贷

  申请时间:按揭购买自住住房(或拍卖房)的,在购房贷款发放后、结清前即可提出申请。

  提取频次跟额度:同一套住房所有提取人总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

  按月还贷

  申请时间:

  借款人在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时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业务。在还款期内,还可申请首付提取和商贷部分按月还贷。

  除借款人以外的共同提取人可在贷款发放后、结清前提出申请。

  提取频次跟额度:

  1.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每月自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账户余额大于月还款额的,在约定还款日由系统自动从账户余额扣划月还款额;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单位职工可通过办理个人名义自愿缴存手续和委托扣款业务,将差额部分以个人名义缴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自愿缴存人员应及时调整月缴存额进行汇缴或进行补缴,以保证账户余额足够偿还贷款。

  2.商业贷款部分的按月还贷: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偿还公积金贷款后还有剩余的,每月自动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帐户,提取人自行偿还商业贷款。转账额度不超过该套住房商贷部分的月还款额,每月仅划扣一次。

  3.按月还贷期间,每个提取人还可申请提取一次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房申请贷款时提取人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提取首付时,需先留存所购住房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若同一套住房有多个提取人,所有提取人账户余额加总满足留存额要求即可。提取时,可所有提取人一起在前台办理约定划分比例;提取人未能一同到场的,房产已明确产权比例的,按产权比例划分,房产未明确产权比例的,按提取人平均划分。

  4.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账户余额;同时办理了商贷按月还贷且仍未结清商业贷款的,可选择继续以按月还贷方式提取或每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直至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可提取总额。

  5.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本息。

  三、在哪些地方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及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提取。

  例: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房,缴存人户籍在A市,其配偶户籍在B市,则缴存人在广州、A市、B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

  2、缴存人或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再在广州、本人户籍地、配偶户籍地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不能再提取。

  例:缴存人或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有自有产权住房,缴存人户籍在A市,其配偶户籍在B市,则缴存人在广州、A市、B市的地级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

  3、在缴存人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已有房产,若两者在广州均无自有产权住房,到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或肇庆购房可以提取广州的住房公积金;若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在广州有自有产权住房则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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