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推出4006套户籍家庭公租房 6月5日起接受意向登记

导语 4006套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推出!6月5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8月1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下称公租房)共4006套于6月5日起接受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家庭意向登记,于8月15日公开进行摇号预分配。

  本次推出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点共有23个,总套数为4006套。其中,房源供应大户是白云区南悦花苑,共推出1007套;其次是黄埔区佳兆业盛世广场和黄埔区榕悦花园(472套)。

  一、房源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表

序号 房源点 区域 总计 户型
一房 一房一厅 两房一厅 三房一厅
1 芳和花园 荔湾区 31 31
2 聚德花苑(部分不带电梯) 海珠区 44 1 29 7 7
3 安厦花园 天河区 64 38 19 7
4 棠德花苑(部分不带电梯) 天河区 67 16 41 9 1
5 棠悦花园 天河区 194 162 25 7
6 广氮花园 天河区 58 33 11 14
7 珠江嘉苑 天河区 68 36 32
8 金沙洲花园(部分不带电梯) 白云区 22 12 10
9 泽德花苑(部分不带电梯) 白云区 40 26 12 2
10 金御苑 白云区 152 121 19 9 3
11 龙归花园 白云区 63 33 21 5 4
12 南悦花苑 白云区 1007 487 464 56
13 平德苑 白云区 19 10 8 1
14 亨元花园 黄埔区 18 3 1 11 3
15 苗和苑 黄埔区 93 92 1
16 榕悦花园 黄埔区 472 444 28
17 瑞东花园 黄埔区 89 65 15 7 2
18 保利紫林香苑 荔湾区 32 32
19 佳兆业天裕园 白云区 320 320
20 恒大御府 白云区 211 64 147
21 华发四季名苑 白云区 191 24 167
22 保利瀚林花园 黄埔区 120 120
23 佳兆业盛世广场 黄埔区 631 229 402
总 计 4006 899 2001 999 107

  注:各房源租金标准、最新的物管费可查阅《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

  市住房保障办将根据申请对象意向登记情况调整最终供应房源套数。

  二、分配对象

  (一)对象一:

  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对象一意向登记结束前)取得公共租赁住房有效轮候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轮候对象。

  注:取得有效轮候号是指取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且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后审核通过的。

  (二)对象二:

  2018年7月6日前(含6日,对象二意向登记结束前)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且未在2018年6月22日前(含22日)取得有效轮候号的申请对象。

  注: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已获受理指街道已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不含租赁补贴转实物配租)的新申请对象。

  2、意向登记受理至公示结束期间如保障申请经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不可参加摇号预分配。

  三、分配原则

  本次分配采取先向对象一配租,配租后剩余房源再向对象二配租的方式,按照下列分配原则的先后顺序对具有配租资格的家庭进行排序并随机配房,其中对象一适用以下第(一)~(四)原则、对象二适用以下第(一)、(三)原则:

  (一)家庭人口(家庭人口是指经审核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保障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

  1、4人及以上家庭分配三房一厅

  2、3人户、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分配二房一厅

  3、其他2人户家庭分配一房一厅

  4、1人户家庭分配一房

  三房一厅在满足4人及以上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3人户家庭配租;

  二房一厅在满足3人户家庭及2人户中父女或母子结构的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其他2人户家庭配租;

  一房一厅在满足其他2人户家庭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可向1人户家庭配租。

  (二)配租顺序原则

  1.优先配租对象(根据我市现行政策,处于轮候册中的对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优先配租:

  (1)属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家庭;

  (2)属孤老家庭;

  (3)有家庭成员属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

  (4)属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5)属民政部门核定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

  (6)属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

  (7)属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8)属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9)离婚妇女;

  (10)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

  (11)市、区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年满18周岁以上未婚孤儿;

  (12)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13)复退军人;

  (14)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配租资格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

  (三)多房源点选择原则

  分配对象可选择1~10个房源点。

  未获配租意向房源点配租资格且愿意服从分配的分配对象,参与剩余房源(指根据户型对应分配对象所选配租房源点进行分配后剩余的房源。)摇号分配。

  (四)楼层分配原则

  获得分配资格的家庭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其中孤寡老人及有视力、肢体(1~3级或重度)的残疾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带电梯房源,在配租不带电梯房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低层房源。

  四、分配时间安排

  本次公租房分配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五、温馨提示

  (一)未递交公租房保障申请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公租房分配的家庭,可到户籍所在街(镇)领取公租房保障申请表及意向登记表,并在7月6日前按规定递交相关申请表格及资料,可以参加本次公租房意向登记及摇号预分配。

  (二)本次推出供应的房源点较多,部分房源点的房源为不带电梯的楼梯房,建议申请家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填选意向房源点。

  (三)申请家庭如需了解本次公租房分配的相关情况,可前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咨询并领取《广州市2018年户籍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指引》,或登录网站http://www.gzcc.gov.cn/查看详情。

  【申请攻略】

  2018年广州户籍家庭公租房申请登记、摇号分配全攻略

  【户籍家庭公租房(6.5起接受家庭意向登记)】申请指南、意向登记指南、分配流程、房源介绍等。

  【来穗人员公租房】申请指南、申请流程、申请进度、常见问题解答等。

  面向个人及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预计7月推出,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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